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苹果是消费股么?
以不买科技股著称的巴老在去年Q4增持了苹果,狠赚了一笔,由此引发了诸多评论。当然,称赞的居多,什么费雪『聊天法』啦,不断超越自我,扩大能力圈啦,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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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不买科技股著称的巴老在去年Q4增持了苹果,狠赚了一笔,由此引发了诸多评论。当然,称赞的居多,什么费雪『聊天法』啦,不断超越自我,扩大能力圈啦,等等。
我感兴趣的,是他在接受采访时,提到苹果虽然涉及到很多技术元素,但在很大程度上,它依然是消费股『Apple strikes me as having quite a sticky product and an enormously useful product to people who use it』。
被无数分析师揉碎了分析过的苹果,相信不少人也产生过『苹果 = iPhone = 高毛利消费品』的想法。目前市盈率16.7倍(Google 30倍,Amazon 173倍),也符合消费股的估值区间。但这句话从巴老口中说出来,还是有一定分量的。那么问题来了,到底什么样的公司是消费股呢?换言之,消费股和科技股的区别是什么?
我觉得,不在于产品或者服务中科技含量的多少,而在于盈利模式。例如,卖牛腩饭的,无论互联网营销做得多么好,还是餐饮公司;做社交的,无论掺杂了多少线下AR互动的元素,仍然是移动互联网公司;做手机的,无论用了多少cutting-edge的黑科技,仍然是消费品公司。
智能手机愈发成为人的一个器官,本身起到的作用在不停变化。从最开始的通讯工具(大哥大),到个人微型电脑(PDA),再到连接人与人,人与物的工具,越来越强大,换机频率也越来越快(其他器官也能这样换就好了)。但收集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:新的技术和设计来增强卖点,纵向一提化来增强壁垒,增值服务来提升粘性,提高利润率,等等。无论是当年的摩托,诺记,还是今天的苹果,小米,OV,在推出自己每一代产品时,也都要遵从消费者的认知模式(品牌-功能-定价等),提供相应的『信任状』,最后从每一笔订单交付中赚取利润。
而典型的科技公司,生命线则在于占领技术的制高点,赚取第一波的技术应用红利。相比于消费品公司的『人有我精』(因为很难垄断),科技公司赚的更多的是『人无我有』的钱。估计这也是个衡量的标准吧。
最近我有一篇访谈,讲到了『智能的归智能,硬件的归硬件』,和这个话题相关,可以在原文链接里看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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